
性学家说过一段话:
“男欢女爱的确让人很兴奋,很刺激,很快乐,但是所有的男女都要记住一个古训,叫乐极生悲。
越是快乐的东西越容易摧毁你,越是刺激的东西越容易毁灭你,越是兴奋的东西越容易伤害你。
万事有度,凡过度亢奋、极致诱人的欢愉,内里皆藏伤人的锋芒,越是让人沉迷陶醉,越容易悄无声息摧毁一个人。”
民国时期,上海滩有过这么一个女人。
她叫阮玲玉。
她是默片时代的女王,是那个年代最会演戏的人。在银幕上,她演尽了悲欢离合,赚足了观众的眼泪;可在现实里,她却看不透这男欢女爱背后的杀机,为了那点所谓的“刺激”和“深情”,把命都搭了进去。
她要的真不多。不过是一个知冷知热的男人,一段能抓得住的感情。
可她偏偏信了那句“男欢女爱”的邪。越是刺激,越要碰;越是危险,越要尝。
16岁那年,阮玲玉还是个穷学生。
张家三少爷张达民,出现了。这是个典型的纨绔子弟,长得斯文,嘴甜如蜜,最擅长讨女孩子欢心。
对于没见过世面的阮玲玉来说,张达民就是那个带她看世界的窗口。
他带她跳舞,带她逛街,带她去最豪华的饭店吃西餐。那种被捧在手心里的“快乐”,让出身寒微的她,瞬间上了头。
她以为这就是爱。其实,这是劫的开始。
张达民家里反对这门婚事,他便闹着要跟家里断绝关系,搬出来跟她同居。
阮玲玉感动得眼泪直流。她觉得这个男人为了她,连家都不要了,这一定是真爱。
她不知道,男人为了新鲜感抛妻弃子的戏码,后半场往往是悲剧。
同居后的日子,甜蜜没维持几个月,真相就露了出来。
张达民不工作,嗜赌,还需要阮玲玉养着。那个曾经带给她无限“兴奋”的恋人,变成了一个只会伸手要钱的无底洞。
阮玲玉在外面拍戏赚钱,累得像条狗;他在家里挥霍,输得眼都不眨。
等到阮玲玉累了,倦了,想逃了,张达民露出了獠牙。
他威胁她:你要是敢离开我,我就去报社爆料,把你那些事都抖搂出来。
这哪里是爱人?这是一条缠在脖子上的毒蛇。
阮玲玉怕了,不敢反抗。她忍着,盼着,希望能出现一个人,把她拉出泥潭。
这时候,唐季珊出现了。
他是茶叶大王,有钱,有地位,成熟稳重,比起张达民的幼稚,他简直就是完美的避风港。
他对阮玲玉展开了疯狂的追求。送花,送礼,送关怀。
阮玲玉心动了。她觉得自己终于找到了真正的幸福。哪怕唐季珊当时有女友,哪怕全上海都在劝她“这个男人不简单”。
她不管。她太渴望那份“快乐”了,太想证明自己有人爱了。
她一头扎进了唐季珊的怀里,搬进了他送的小洋楼。她以为进了天堂,没想到,那是另一个更深的深渊。
唐季珊是个控制欲极强的男人。
刚在一起时,他是温文尔雅的情人;时间一长,他变成了暴躁的暴君。
他不许阮玲玉外出,不许她接戏,甚至不许她见朋友。
有一次,阮玲玉拍完戏回家晚了。唐季珊站在门口,黑着脸。
阮玲玉刚想解释,一记耳光甩在她脸上。
啪。一声脆响。
阮玲玉捂着脸,不敢哭出声。
外面的张达民还在勒索她,家里的唐季珊正在折磨她。两份曾经让她“亢奋”的感情,此刻变成了两把尖刀,左右开弓,扎得她体无完肤。
1935年3月7日晚,阮玲玉参加了一个聚会。
席间,大家推杯换盏,笑语喧哗。她一杯接一杯地喝,喝得脸色惨白,眼神发直。
她对着在场的每一个人笑,笑得比哭还难看。那是她向这个世界做的最后一次告别。
半夜,她回到了家。
唐季珊已经睡了。阮玲玉坐在梳妆台前,看着镜子里的自己。
那张脸依然美,可眼神已经死了。
她站起身,走进厨房,煮了两碗面条。
她往里倒进了整整三瓶安眠药,搅拌均匀,没有一点异味。
她端着碗,站在床边,一口一口,把那碗“毒药”吃进了肚子。
她没哭,没闹。她只是太累了。
凌晨时分,药性发作。唐季珊发现时,已经晚了。
因为害怕丑闻曝光,唐季珊没有第一时间把她送进大医院,而是辗转送到了一家偏僻的小诊所。
这一犹豫,要了命。
1935年3月8日下午,阮玲玉停止了呼吸。
25岁。风华正茂的年纪,就这么没了。
她留下的遗书里,只有四个字:人言可畏。
其实哪只是人言可畏。是爱错了人,信错了情,沉迷错了那份“刺激”。
太刺激的快乐,往往有毒;太容易得到的爱,往往有刺。
阮玲玉这一辈子,演了无数悲剧,最后把自己演成了最大的悲剧。
她用命换来了一个道理:这世上,凡是让你觉得“要了命”的快乐,真的会要了你的命。
越是让你沉迷陶醉的,越容易悄无声息地毁了你。
那些平平淡淡,如白开水一样的日子,虽然无味,却最养人。
如果是你,遇到了太“刺激”的爱,你会怎么选?欢迎在评论区聊聊。
聚宝优配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